近期,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的高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分公司”)收到了苏州市虎丘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虎丘区环保局”)出具的苏虎环行罚字(2018)第061号《行政处罚
决定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处罚情况
2018年6月28日,高新区(虎丘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高新区分公司进行现场监察,检查发现高新区分公司部分建设项目未完成环保验收;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生产现状和环评报告中的生产情况不符;产生的废包装桶等由
厂商回收,未办理危废转移联单;部分废机油桶露天堆放,危废堆放场所无标识牌;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无事故应急池;北侧雨水总排口、玻璃切割车间旁雨水井、北侧污水总排口PH和COD指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虎丘区环保局对高新区分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合计罚款人民币155.92万元。
二、整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主要系高新区分公司在整体搬迁过程中因意外造成污染物质泄漏所致,高新区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对原生产场地进行了全面整改,及时缴纳了罚款。上述违
法违规行为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亦未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
高新区分公司主要业务为精密金属件的加工等,2017年度、2018年度1-6月其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1.66%和2.43%,占比较小。本次行政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0.30%,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披露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