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3次部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修改名录,一方面强化了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管理,另一方面降低了环境影响单一、措施成熟、风险可控的项目环评类别,共对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交通运输、管道运输和仓储业、房地产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11大类35小类项目的环评类别进行了修订。其中,涉及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16项;涉及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降为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15项;涉及取消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3项。
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等级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编制环评文件所需时间和费用大幅度降低,项目审批时限也由法定60天缩短为30天;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降为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企业不用再编制环评文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只需在网上填报登记表,也大大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因此,合理降低环评分类管理等级、简化环评工作内容,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也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部门的环评审批效率和管理效能,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名录中涉及PCB行业有第28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包含印刷电路板;电子专用材料;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第34类:环境治理业,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工程。
具体细则请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http://www.mep.gov.cn/gkml/hbb/bl/201707/t20170711_417602.htm